1.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不在补偿、代偿范围;
2.各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各县城关镇不在补偿、代偿范围。对转岗且符合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应由第一次接受单位人事部门和第二次接收单位共同出具证明,证明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性质符合补偿代偿条件,服务期必须连续、中间不得有间隔期;
3.毕业生就业过渡期为2年,超过2年不在补偿代偿范围内;
4.工作单位为私营企业不在补偿代偿范围;
5.在我省经济发达大中城市区域贵阳市六城区(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遵义市两城区(汇川区、红花岗区)就业的不在补偿代偿范围;
6.在新成立的县级区域,如:黄果树管委会、百里杜鹃管委会,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新区、园区等,大学城、职教城等属县级及以上的直管单位就业的不在补偿范围;
7.艰苦行业非一线工作的文职人员(会计、办公室人员、记者、销售人员等);
8.编制(人事关系)虽在乡镇基层单位,但借调上级部门工作,实际在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时间未达到3年(未连续期满36个月),不属于下基层学费补偿政策范围;
9.服务单位属县(市)管辖,到基层挂职(临时)的不在政策范围内;
10.原学校在县城或城关镇,因新校区搬迁至乡镇,不在政策范围内(所有大学城、职教城的高校、中职学校都不在政策范围内);
11.电力(电厂)、航天、航空、高速公路不属艰苦行业,不在政策范围。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3月30日
2018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办理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需报送的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