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 年我区体育高考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出台新的体育考试招生政策,则按教育部新的规定执行。
(二)部分体育专项考试要求或标准修订
1.篮球专项修订:原《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科
目调整方案》(桂招考委〔2016〕15 号)公布的篮球往返运球投
篮动作要求中的“做运球后转身、背后运球时必须双脚进入A、
区内”修订为“做运球后转身、背后运球时任意一只脚进入 A、 区内或踩上 A、 区的线,即可做运球变向”。
2.游泳专项修订:先考必游项目,后考选游项目,各占 20
分,共40 分。选游项目组合游泳式一旦选定,不得更改,但顺序可以由考生自行选择,必须游完起游泳式的50 米后,方可变换泳式。如“自由泳50+蛙泳50 米”组合,如选择蛙泳起游,则应按照蛙泳竞赛规则的规定游进前50 米,触边后立即转身继续游进,从脚蹬离池壁开始,按照自由泳泳式的竞赛规定游进剩下的50 米。原《关于修订<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科目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17〕20 号)公布的游泳专项考试25m 短池考试评分标准分值有误,修订见附件1。
3.田径专项修订:原《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科
目调整方案》(桂招考委〔2016〕15 号)公布的田径项目女子
200米评分标准有误,修订见附件 2。
附件:1.游泳专项考试评分标准
2018年广西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其他体育专项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