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完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经考核每门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
2.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若该学科专业没有全国统一考试,则需参加区内综合考试),成绩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
3.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学员必须同时达到以上3个条件后,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申请学位具体组织工作按学校当年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统一工作安排进行。
2018年广西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药学专业---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