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新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者,学院按相关规定退还相应的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标准为: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新闻学、艺术教育、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13500元/人·年;体育教育、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广告学、金融工程、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专业:14500元/人·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5000元/人·年;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专业17000元/人·年。
2018年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办理入学手续,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