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1.按《广西师范学院关于调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桂师院发[2017]32号文)要求成立学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分管研究生院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研究生院院长、研究生院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
2.各二级学院成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一般由3—5位责任心强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硕导组成。
(二)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学校复试、录取方案、要求和程序,并确定复试、录取名单。
3.各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的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如期完成复试工作,保证复试质量。
4.各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面试,对综合面试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018年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与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