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通知书》(含调档函)须待教育部下达录取结果后寄送,时间为6月中旬。
(二)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含调档函)的寄送方式分为“外地考生发邮政EMS”和“本地考生到校自取”两类。对寄送方式为“外地考生发邮政EMS”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在“广西师范学院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通知书邮寄地址信息确认网页”中确认的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寄送方式为“本地考生请到校自取”的考生,请于研究生院发布《关于寄发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后(6月中旬本网发布)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行政楼704室)凭身份证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为方便投递人员联系考生,学校将在封装考生录取通知书的EMS特快专递信封正面打印考生核对和更改过的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和电话,未更改者以去年10月网报时研招网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为准。
2018年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