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应届少数民族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调取其人事档案到我校。
1.在职考生:请将《广西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调档函》(6月中旬随通知书一起寄发本人)交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将人事档案寄来我校。
2.应届本科生:请将《广西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调档函》(6月中旬随通知书一起寄发本人)交本科毕业学校相关就业管理部门,由校方负责将人事档案寄来我校。
(二)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含享受少数民族政策非应届定向就业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原则上由原单位保管,不再调取到我校,如果本人需要,亦可调取到我校。
(三)研究生新生的人事档案按上级部门新规定须由其档案管理单位以“EMS标准快递”或机要的方式邮寄,我校不接受任何以个人名义携带和邮寄来的档案。考生不得私自拆封档案,凡考生私自拆封的档案,我校一律拒收。
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后在校期间,除退学、转学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将人事档案中途调出。
2018年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研究生新生的人事档案按上级部门*新规定须由其档案管理单位以“EMS标准快递”或机要的方式邮寄,不接受任何以个人名义携带和邮寄来的档案。考生不得私自拆封档案,凡考生私自拆封的档案,一律拒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