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属于考生自愿行为,对户口的迁移我校不作统一规定,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户口迁移证明一律自带,户口迁移事宜在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就读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入学校后在校期间不得更改项目,除退学、转学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将户口中途迁出。户口迁入单位为“广西师范学院”,户口迁入地址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如部分省市需填写迁移的派出所名称,请填写“南宁市公安局唐山派出所”。
2018年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