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待录取后向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4月25日前将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民族医院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体检完未交体检回执者,视同未参加体检,责任自负。请考生根据体检安排时间,及时参加体检。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也需进行体检。(孕妇凭相关证明材料、MPA考生凭2017年体检材料可申请免检)。
(三)我校将在5月中上旬在校研究生院网(yjsxy.***.cn)公布录取名单,在6月中旬我校向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寄发“广西师范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调档案函”后,考生应催促其及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
(四)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二级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学院的处理存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科提出申诉和咨询,电话:0771-3905906,3908620。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广西师范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举报电话:0771-3908523(纪委、监察室),0771-3908620(研究生院),举报信箱:gxsfxyyjsy@***。
2018年广西师范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