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艺术类、体育类的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编导专业为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总分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编导专业为综合分)和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语成绩)--综合科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以上排序原则如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有不同,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