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者,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总成绩、科研能力、体检结果、工作实绩择优录取。个人或所带集体曾获省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的、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有研究成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名次将按总成绩排定,总成绩为初试总分(外语、两门业务课成绩之和)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本专项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方式,录取单位、被录取的辅导员和辅导员所在学校三方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不能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考生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