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上报表》、《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送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
室审核。
(二)研究生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定向协议书等有关材料上报自治区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
(四)自治区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审核。
(五)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并于6月中下旬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十一、招生纪律
各招生培养单位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规范操作、把握政策、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校监察处、研究生学院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由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录取审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