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总分×80%+术科成绩×(750/100)×20%(综合分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术科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750分的成绩,即术科成绩×750/100;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总分占80%,换算后的术科成绩占20%,即总分×80%+换算后的术科成绩×20%)。对总分和术科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术科成绩排序,术科成绩也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排序规则见上述文史、理工类考生排序规则)。
按上述规则排在前面的考生为高位次考生,排在后面的考生为低位次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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