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2018年我区继续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具体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
由招生院校在高考统考前组织单独考试招生,制定考生报名办法、报考条件、选拔办法、成绩发布方式、录取原则和程序、排序方式和专业安排规则等内容并公布给考生。选拔原则上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可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单独考试,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招生形式的志愿,由广西招生考试院投档录取。一经录取,不能退档换录,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录取。
2018年广西区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