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申报。已经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有关院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公布的申报办法进行申报。每名考生可选择向一所或多所具有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申报。
有条件的招生院校可向广西招生考试院申请与广西高考报名数据库对接,以便验证考生是否参加了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并从报名数据库中下载考生相关信息。
(二)院校测试。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招生院校可单独组织测试,也可以多所院校联合组织测试。招生院校测试应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对考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各校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须将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卷一式3份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多所院校联合组织测试的由牵头院校负责上报)。
为便于考生应试并尽可能减少对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学的影响,高职单招测试应集中在2018年4月份进行,院校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测试时间并通过招生简章公布。测试结束后,招生院校须通过招生简章公布的成绩发布方式将成绩及时告知考生。
(三)上报备案。招生院校于5月3日至4日将向本校申报且有测试成绩的考生信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备案。上报信息标准见附件。
(四)填报志愿。4月27日前,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站领取志愿填报初始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初始密码),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五)投档录取。5月14日至15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第四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16日10:00至17日8: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于5月17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
(六)录取名单公示。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院校于5月21日前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七)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依据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2018年广西区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