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生源地为定向招生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考。
(一)高考成绩达到2018年我区高职高专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
(二)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并在壮汉双语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壮汉双语教学8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从事教学工作,具体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