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认真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名的基准成绩。
第十二条 学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学院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对进档考生专业采用投档成绩优先的方法确定,根据“投档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果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如录取末位考生出现同分现象,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为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生可以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申请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26日
2018年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