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不良影响的院校,将从下一年度开始暂停其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并缩减其年度招生计划,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对有关违规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查处。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行为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招生院校在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过程中查处的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应按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对违规人员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
2018年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工作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