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对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将严格控制在20%以内。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将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二)排名录取。
根据专业进行排名。将所有复试考生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符合我校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指标数依总成绩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三)指导教师
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数量学院按照《广西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办法(试行)》(西大研[2018]7号)有关规定,精神执行。
无报考生源的导师原则上可从报考其他导师的生源中调剂。若转导师录取,且有计划指标,须经原报考导师、现拟录取导师及考生本人三方同意。
导师应向考生了解其报考博士生的其它志愿学校拟录取情况,考生需保证被我校拟录取后必须为唯一录取志愿的学校,并签署承诺书。
2018年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排名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