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权重40%和复试成绩权重60%相加得出,结果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外国语成绩+专业1+专业2)/3×40%+复试成绩×60%
若学院拟不采用以上总成绩计算方式,则应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新的成绩计算方式,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执行。
2018年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