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考察工作安排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前组织实施。有意向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层次的考生务于6月10日-6月27日、专科层次的考生务于6月10日-7月15日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政工部门领取并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内容和要求,全面调查考生、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情况,如实填写并做出政治考察意见,由考察实施人员、派出所负责人在《政治考察表》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做出政治考察审核意见,负责人在《政治考察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交考生本人。考生不得私自拆封《政治考察表》,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将此表交现场工作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2018年甘肃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政治考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