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是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首要环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公安厅政治部是公安院校在我省招生的第一责任单位,会同纪检、督察、巡视等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公安机关、公安院校等,组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的部署,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做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
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健全完善招生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招生管理制度的廉洁性审查,加强对招生组织实施的全过程监督。要选派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熟悉业务、廉洁自律的民警和专业人员参与招生工作,并加强教育管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统筹保障人员安全、场地设备安全、数据信息安全。
(二)强化招生宣传
各地招委会和公安机关、公安院校要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195号)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8〕9号)精神,以各公安院校《招生简章》为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方式,积极主动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公安院校招生政策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在就业入警方面的政策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安院校的影响力,鼓励广大考生积极踊跃报考,不断提升公安院校的生源质量。
(三)完善监督机制
参与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要要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六不准”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健全完善舆情引导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招生舆情环境。对于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
4.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
5.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
6.2018年公安院校招生计划(甘肃省)
7.甘肃省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合格考生数据库结构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甘肃省公安厅 2018年6月19日
2018年甘肃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