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艺特长生: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艺术类比赛中,个人获三等奖加10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0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中,个人获三等奖加20分,二等奖25分,一等奖3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技能特长生: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个人获三等奖加10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0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中,个人获三等奖加20分,二等奖25分,一等奖3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教育部及教育部行指委组织的全国行业性职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学校可直接录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专业基础水平测试:参加我院组织的现代农业职教集团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基础水平测试,获二等奖5分,一等奖1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分说明:以上加分项目同类按高级别加分,考生各类积分在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加分,累计分数超过50分的按50分计算。团体项目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有考生姓名的予以加分,没有考生姓名的不予加分;个人获奖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无获奖证书的一律不予加分。
2018年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特长分(满分50分,符合特长生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31日向招生就业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月31日下午18:00前没有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一律不予采纳)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