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审核”制
“申请-审核”制复试时间由各一级学科(学院)根据实际于2018年5月22-25日进行,复试及录取程序及要求严格按照《甘肃农业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试行)》(甘农大发〔2018〕56号)及报考学科制定的“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执行。
(二)普通招考
1.复试
(1)复试由招生学科(学院)根据实际于2018年5月22-25日进行。
(2)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背景、科研业绩、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考生应向复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思路等。
(3)学科(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决定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并计算总成绩,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以学士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硕士专业主干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
(1)实行择优录取并尊重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原则。
(2)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各学科招收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比例不能超过本年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20%。
(三)体检
申请人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执行,体检报告半年内有效。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2018年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