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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本科总则

2018年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6 01:09:00 解决时间:2018-10-09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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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政策,实行“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为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院国标代码为13439,上级主管单位为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南师范大学。

第五条学院是2003年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计委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由赣南师范大学创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制四年。

第六条学院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省域副中心城市--“客家摇篮、红色故都”赣州市的中心城区,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1号,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

第七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现有的教育资源、办学资源、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及近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学院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市)分专业计划报各(市)省招办并向社会予以公布。各省(市)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院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条学院预留约1%的计划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在生源较好省份顺延录取调档比例大于100%的进档考生。

第九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等费用。学院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文科类本科专业12000元/(人·学年),理工科类本科专业13500元/(人·学年),体育、艺术类本科专业14500元/(人·学年)。住宿费标准:600-1000元/(人·学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江西省调整后的新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院在江西省的录取批次为本科院校第二批,在其它省(市)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调档比例及投档规则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为大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院文理科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0-09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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