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完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经考核每门成绩合格;
2、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
3、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前必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与所申报的学位专业相应;
4、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学员必须同时达到以上4个条件后,同时达到《桂林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文章发表条件,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申请学位具体组织工作按学校当年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统一安排进行。
2018年桂林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