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费用的学生,接到通知书后:①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②也可到校后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需提交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乡镇政府或街道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更多政策信息详见通知书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勤工俭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了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岗位劳动获得学校勤工俭学补助,标准为240元/生/月。
3.奖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类型标准如下)
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③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全年分两次发放;④广西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⑤特等奖学金:4000元/生,全校10名;⑥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按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2%比例评选;二等1000元/生,按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4%比例评选;三等500元/生,按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14%比例评选;⑦中国航天CASC、深圳美鹏、总立机电、春雨等社会奖学金和天华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