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只有自治区直属公办学校开展此项贷款。
1.贷款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生和研究生。
2.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高职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申请每学年高不超过12000元。
3.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
a.借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分行提出贷款申请
b.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核实
c.审查合格后,由学校将资料汇总交予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负责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d.终审批合格后,由经办银行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并放款.
4.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3年确定,长不超过20年。
2018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资助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