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所需提交资料: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一式两份(请点击下载);
2.有效期内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请点击下载);
5.考生若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专利等)、各类获奖证书或英语水平证书等,请复试时带上原件和复印件。
6.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表(请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二)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接收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依据申请情况可分批复试,复试一般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等内容。按教育部要求各学院接收复试录取工作须在10月下旬前结束。
(三)录取与入学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并于2018年6月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3.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4.已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你录取资格。
(1)未能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取消录取资格者;
(3)有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者;
(4)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者。
2018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推免生接收录取复试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