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自带档案的新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档案提供单位须将档案用专用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入学时将档案交所在院(系)辅导员处。
2、凡寄送档案的新生,请务必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
收件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学生工作部(本科部) 联系方式:0779-2291118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南珠大道9号邮编:5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