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
(2)考生的心理素质;
(3)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4)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和协作性等。
其中,心理素质测试采用上机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意志力、自信心、团队精神、心理适应和承受能力等,测试报告不计算分值,仅作为评价和选拔的参考依据。其他素质考核由研究生部党总支通过人事档案审查或函调、外调等方式,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