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
(2)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和协作性等。
综合素质考核由研究生部党总支通过人事档案审查或函调、外调等方式,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