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生或学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及以上人员(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为止);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上述第4、5类人员属于同等学力考生,此类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不少于5000字)。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要求和我校招生体检标准。
(六)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法学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
(七)我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仅限与我校签订有委托培养协议的单位。报名参加委托培养、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需先提交所在单位的批准函,并经我校研招办确认,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八)报考我校硕士生的方式有4种:推荐免试、全国统考、单独考试、联考。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下同)或研究生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2.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并由所在单位推荐。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以委托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报考。初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的时间一致,且必须在我校参加考试。
(九)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学校必须有教育部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详细内容请查看《国际关系学院2018年招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