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高校艺术类招生原则上应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教育部批准的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15所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附件4)招收我省统考涉及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或报我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省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在我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其他普通公办本科院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招收我省统考涉及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应直接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不得再组织校考(个别院校因特殊情况需要组织校考的需报我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所有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可自行组织校考的专科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不得再组织校考。对于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各普通高校需报我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自行组织校考。
除教育部批准的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15所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外,其他普通高校的美术类(含设计类,下同)专业术科成绩,原则上使用我省美术术科统考成绩,个别院校因特殊情况需组织校考的,须报我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自行组织,我省不再设置美术类术科校考考点。
(1)校考专业申报
需组织校考的院校招生办公室须于2017年12月11日至25日登录“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向我省招生办申报需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经审核后,由我省招生办统一汇总并向社会公布。院校须按照我省招生办核准并公布的校考专业组织术科校考。未经我省招生办审核、院校自行组织校考的专业,其校考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需组织校考的院校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业务骨干认真完成相关申报工作,如因院校申报延误或申报内容有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院校负责。鼓励相关院校同类专业的校考开展校考联考,成绩互认。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参照《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使用说明》(附件5)和《广东省2018年普高管理系统工作进程表》(附件6)。
(2)校考考点设置和考试时间
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须于2017年12月25日前填写在我省设点校考申请表(附件7),并报我省招生办审核。通过审核的院校方可在我省统一设置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州市美术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和佛山市顺德区实验中学等8个考点实施。对于实行专业校考联考申请考点的,将优先审批、优先保障。在我省设点校考必须执行我省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接受我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具体联系方式和要求见附件8和附件9)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考一般应安排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请各招生院校自定(我省于2018年3月17日-20日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有关院校不得在此时间段安排校考)。具体的校考考试时间见各有关高校网站通知。
(3)成绩评定、上报与合格证发放
术科校考的评分(评卷)工作由招生院校具体组织实施。招生院校必须于2018年5月20日前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报送合格考生成绩数据,数据内容包括考生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考生如参加多个专业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按所报考的专业分别报送考生成绩数据等信息;如院校规定考生一个专业的校考成绩可在多个专业通用的,则每个专业均要报送合格考生成绩数据。招生院校逾期不报或漏报、错报院校校考成绩数据的,我省招生办原则上不接受补报和更正,报考该校考生校考成绩将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要求,确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颁发校考合格证。我省招生办将以院校上一年度在我省实际录取人数为基数复核高校颁发的术科校考合格证数,对超过比例颁发的校考合格证一律不予认可。
高考志愿填报完毕后,我省招生办将根据院校上报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供考生报考志愿的招生院校下载。各艺术类招生院校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本专业,其它院校和专业不适用。
2018年广东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细节校考考点设置和考试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