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的基本原则:
①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②考生复试合格(含各复试项目)方可作为拟录取对象;
③定向生须与所在单位和我校三方签署《定向合同》;
2.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招生学科结合复试成绩,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分×0.1+复试成绩×0.5)。招生学科在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②政审不合格的;
③复试舞弊、替考的;
④体检不合格的。
4.考生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中旬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
5.新生应按时报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研究生学院请假,我校可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长1年。
2018年广东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各复试小组对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对今年硕士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存有疑问,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学院咨询或者提出申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