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招生专业对口中职学校中职对口专业招生计划中职学制高职学制1移动通信技术610302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通信技术年2年2软件技术610205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软件与信息服务年2年3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年2年计算机应用0901003市场营销630701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市场营销年2年电子商务1211004市场营销630701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市场营销年2年商品经营1207006工商企业管理630601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市场营销年2年商务助理180300
第十二条考核对象:
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25号)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第十三条 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必须具备条件一的任一项,同时具备条件二方可进入我校就读。
条件一: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招生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厅局)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1.移动通信技术专业须获得的证书有: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证书、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
2.软件技术专业须获得的证书有: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证书、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证书。
3.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须获得的证书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网页制作模块(Dreamweaver平台)网页制作员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平台)图像制作员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微机安装调试与维修模块(IBMPC兼容机系列)微机系统维修员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局域网管理模块(Windows平台)网络管理员证书。
4.市场营销专业须获得的证书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或以上)、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证书(中级或高级)、电子商务员(师)证书、客户服务管理员证书。
5.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须获得的证书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证书、电子商务员(师)证书。
条件二: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由中职学校依据审核通过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于2018年5月25日前依据学生自愿参加转段考核情况,根据我校安排统一组织到我校安排的报名点报名(在中职学校设立报名点),报名完成后由我校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中职录取系统输入和校对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
第十五条 考生须向我校提交下列纸质报名材料。考生所在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职学校负责统一上交我校招生办,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报考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2018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
(2)专业技能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尚未考取技能证书的考生必须填写《个人承诺保证书》);
(3)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由中职学校统一提供);
(4)广东省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高考报名结束后提供)。
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应按《关于印发<进城务 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填写《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招生办将对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2018年5-6月,组织专业技能考核等相关测评。非广东省户籍考生须提前签订《2018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非广东省户籍考生报考承诺书》,明确“只有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认定为报考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才能参与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 转段选拔考核以我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引导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中高职院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由中职学校采用“课程综合成绩+操行成绩”的方法进行推荐;高职院校采用“课程综合成绩+专业技能考核”的方法进行选拔。
第十八条 考核工作程序
1.中职学校在学生第四学期开学后,组织各专业学生自愿报名,填写相关资料,经中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推荐、选拔。
2.“课程综合成绩”由中职学校教学部门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各课程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包括综合文化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
3.“操行成绩”由中职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评定,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在校表现及在各类比赛中的获奖情况综合评定,总分为100分。
4.“课程综合成绩”和“操行成绩”的评定方法由各中职学校制定,由高职院校确认后向中职学校全体师生公示(建议“课程综合成绩”的权值为0.8,“操行成绩”的权值为0.2),并以此作为中职学校推荐考生的依据。
5.中职学校将试点专业学生的“课程综合成绩”+“操行成绩”按权重折算的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的1.5~2倍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中职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具体的评定推荐方案,推荐方案应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和公示,推荐评定学生名单应公示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的推荐学生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的考核。
6.“专业技能考核”由高职院校于第四学期末(5~6月)在对口中职学校中开展实施。高职院校成立各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小组,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场地内完成测试。技能考核工作小组专家根据学生的动手能力、熟练程度、完成情况给予综合评分。专业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
操行成绩不及格或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而报名时尚未撤销处分决定的学生不得推荐。
第十九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考生成绩总分(即“课程综合成绩”(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各课程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由中职学校提供,高职院校认定,权重为0.4)+“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权重为0.6)的总分排名,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特注明)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录取学生应在高职院校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须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高职院校审核章)到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用以办理报到注册(由高职院校收齐统一办理通知书换领工作),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免试条件
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相对应专业。
第二十三条 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高职院校转段考核的中职学校考生须参加升学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移动通信技术专业、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年6410元;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年5250元。
住宿费标准:空调宿舍,每生每年900元。
第二十六条经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张志武
监督电话:020-83969100-8299
传真:020-38252839
电子邮箱:@***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53329
传真:020-38252682
电子邮箱:guptzb@***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www.***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
2018年5月21日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
转段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流程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做好我校2018年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特制定此转段考核方案。
2018年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