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须5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快递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以快递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并在主题栏注明“姓名+高校名称+学位类型(在读硕士或在读博士)”,附件word材料分别命名为“申请表+姓名、学术论文+姓名、专家推荐表+姓名”。
2.录取通知将在6月初发布,请保证本人的邮箱通畅,以终收到官方邮箱发出的电子版录取通知书为准。收到录取通知的学员须在5日之内回复该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确认参加的学员,届时凭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录取通知书(邮箱中自行打印)按规定时间来我校报到。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法学(民商法) | 江苏警官学院 | -- | -- |
商法 | 广东博雅学院-- 广东博雅专修学院 | -- | -- |
法学(商法)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法学(商法)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四年 | -- |
国际商法 |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 | 国际贸易实务 | -- |
法学(商法)(文史类)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2018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招生对象与人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