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环节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配合高校及时对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违纪的考生、中学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各高校要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和录取方式,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优化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要建立招生问责制,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并对录取结果负责。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并监督招生考试工作,重点监督检查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情况,严格规范高校招生工作管理。
(二)认真执行特殊类型招生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报名条件、材料审查、学校考核、监督制约和造假惩处,严厉打击证书、发明、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行为。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不得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中学范围,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要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的管理,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民族班、民族预科班、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等类考生不得调整录取类型、培养方式等。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
(三)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重点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省招生办公室在填报高考志愿前,将公布各高校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排位和成绩分段情况;录取期间,将公布各高校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美术、“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等各批次第一次投档情况;征集志愿时,将公布生源缺额较大的高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在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18年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普通高校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管理规范严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