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高考加分政策。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规范高考加分管理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高考加分政策执行过程管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规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与公示程序,完善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考生资格和身份造假,严肃处理造假考生。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加分和录取资格。
(二)认真落实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要求,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承担专项计划的高校和相关市、县(市、区)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16号)要求,严格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查,认真做好考生资格认定工作,确保完生任务。
(三)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工作。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的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参加高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利用随迁子女政策,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2018年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普通高校确保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