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509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
邮政编码:51052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林业厅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018年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