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政策,负责制定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设立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设立专业考试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面试、评分等考核选拔工作。设立纪检监察保密组,负责命题、考试、面试、录取等环节的纪律检查、安全保密和对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我校共有8个专业合计招生770人,计划如下表:
序号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对口中职学校对口中职试点专业名称招生计划人数 1药学620301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药剂(101100)40 2护理620201广东省东莞卫生学校护理(100100)60 3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方向)590202广东省东莞卫生学校制药技术(102000)50 4化妆品技术580106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精细化工(060600)25 5护理620201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护理(100100)80 6化妆品技术580106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化妆品应用与营销(102944)25 7食品质量与安全590103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食品生物工艺(食品营养与检测)(071100)、药品食品检验(食品安全检验)(102200)40 8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方向)590202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制药技术(102000)、生物技术制药(102100)120 9药学620301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药剂(101100)40 10药品质量与安全590204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药品食品检验(药品质量检验)(102200)30 11中药学620302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中药制药(101900)、中药(101800)60 12药品经营与管理590301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药剂(101100)50 13药品质量与安全590204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药品食品检验(102200)30 14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方向)590202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制药技术(102000)40 15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方向)590202汕头市卫生学校药剂(101100)40 16药学620301珠海市卫生学校药剂(101100)40 合计 770
第十三条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中职录取专业为我校三二分段对接的试点专业,并在该专业就读;
2.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正式学籍的中职学生;
3.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2019年学生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报到时须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注销高职学籍);
4.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 级以上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第十四条中高职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
第十五条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第十六条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至5月25日下午16:00。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1)各对口中职学校上报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考生数据:学生登录学院自主招生网站http://gdyzyzs.***/进行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打印《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交给所在中职学校,学校审核后汇总填写《2018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考生数据表》(附件3),按照表格要求及格式输入考生详细数据,并于5月31日前将数据(电子版)发到我校招办(该名单中的考生必须交齐所需报名材料、初审通过,且已缴交考试费用)。
(2)考生必须在2018年5月26日前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中职学校审核。下列报考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交由中职学校审核后,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中职学校校章确认。
2018年5月26日前,考生将报考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上交材料含以下内容:
①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报名表系统打印版(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上);
④中职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每个考生两份,并将考生所在行标注出;其中一份于5月28日之前寄到我校<按报考高职专业分类,按照附件3中的名单排序叠放>);
⑤考生符合报考该专业的技能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证书封面页和内页所有页复印件);
⑥外省户籍的考生必须签订告知书(附件6),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的条件,按照录取原则录取;不符合条件,取消其资格;
⑦《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复印件(表格里面的章必须齐全;非广东省户籍的考生提供,见附件)。
(3)报考资格审核:中职学校必须在2018年5月30日前对每位报考者的上述①-⑦项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原件,收取报考者的复印件(加盖相关公章)留底,确保考生报考资料的真实性,并于5月31日前将报名资格审核结果(附件3)汇总到我校招生办。同时于6月1日前将中职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按照高职报考专业,按附件3中的汇总顺序排好,每个考生单独一份,并将考生所在行标注出)寄到我校。(我校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核,只对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由学生所在中职学校承担一切后果。)
(4)根据对口中职学校提供的审核结果,我校于6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审核结果(参加转段考核名单)。
(5)报名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只有通过报名审核并获得普通高考报名号的才能参与录取,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6)考生必须在2019年2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具体按当年高考体检要求进行)。应届生所在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护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请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
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化妆品技术、护理专业不招色弱、色盲。
第十七条转段选拔考核应以高职教育人才培养选拔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考核为重点,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转段选拔考核采取中职学校推荐与我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中职学校推荐
中职学校根据试点专业学生专业理论、技能水平和德育方面的表现,按照不少于我校对口招生计划的1.5~2倍的比例,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具体推荐方案由中职学校自行拟定)
(二)高职院校考核
1.考核科目与分置:“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两个科目。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满分均为100分,计算考核总成绩时,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
2.考核形式及各专业考核内容:
(1)专业理论: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确定的专业核心课程的主要基础理论知识进行考核。
2018年专业理论的转段考核采用平时形成性考核作为终结性考核的形式。
①药学专业的专业理论成绩由以下五个模块课程成绩组成:其中《医学类课程》模块占20%、《化学类课程》模块占20%、《药剂学》模块占15%、《药物分析》模块占15%、《药理学》模块占30%。总分100分。
衔接学校对应具体课程明细表
学校医学类20%化学类20%药剂学类15%药物分析类15%药理学类30%珠海市卫生学校解剖生理学基础90、疾病学基础76、疾病概要76无机化学54、有机化学76、分析化学基础76、药物化学基础76药剂学基础96药物分析85药理与药物治疗学基础108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实用医药基础68基础化学(无机、有机、分析)96、药物制剂技术68药物分析技术50医药商品知识84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解剖学生理学基础64、病原生物与免疫学基础32、疾病概要60无机与分析化学基础83、有机化学56、生物化学基础32、药物化学基础76、天然药物学基础48、天然药物化学61药剂学120药物分析91药理学与药物治疗学基础110、医院药剂综合技能训练48、医院药学概要48
②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基础课程理论考试部分:总分100分,根据各中职学校的实际开课情况,分数组成如下: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无机化学》模块占10%、《有机化学》模块占10%、《化学分析》模块占25%、《药物分析技术》模块占25%、《仪器分析》模块占20%、《药品生物测定技术》模块占10%。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基础化学》模块占35%、《药物分析技术》模块占25%、《仪器分析》模块占20%、《药品生物测定技术》模块占20%。
③中药学专业的专业理论成绩采用综合中专学习阶段四门课的总评成绩形式,四门课程分别为《中药学》、《中药鉴定技术》、《中药调剂技术》、《中药炮制技术》,取四门课程总评成绩(百分制)平均值乘以40%。
4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基础课程理论考试部分:专业基础课程理论考试部分: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共由4个模块组成,其中《化学基础与分析技术》占50%、《食品理化检验技术》和《食品应用化学》各占20%、《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占10%。以中专学校对应课程的考试成绩作为终理论成绩来加权。
我校课程名称与中专学校的对应课程名称见下表所示:
序号我校课程名称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对应课程名称备注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对应课程名称备注1化学基础与分析技术基础化学/分析化学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基础化学(无机、有机、分析)第一学期第二学期2食品应用化学食品化学第二学期食品生物化学第三学期3食品理化检验技术食品分析化学第三学期食品感官与理化检验技术第三学期4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食品微生物与卫生检验第三学期食品微生物基础第三学期
5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由中职院校提供的《医药商品学》、《市场营销(含推销实务)》、《药品仓储与养护技术》、《药品销售技术(含购销实务)》4门课程的考核成绩,按40%、20%、20%、20%权重合成成绩。
6化妆品技术专业基础课程理论考试部分:理论考核成绩由《香料化学基础》、《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4门课程,按25%、35%、25%、15%权重合成成绩;或者由《基础化学》、《化妆品配制与生产工艺》、《化妆品质量检验技术》、《化妆品微生物基础》4门课程,按25%、35%、25%、15%权重合成成绩。
7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平时形成性考核成绩由:
第一门:《基础化学(无机、有机、分析)》或《药用化学基础》;
第二门:《实用医药基础》或《解剖生理学基础》或《医院医学概要》或《人体解剖学》或《医药基础》;
第三门:《药理学基础》或《药物学》或《生物制品基础及技术》或《药理学与药物治疗学基础》或《应用药理学》;
第四门:《药物分析技术》或《生物药物检验技术》或《药物分析》或《药用化学》;
第五门:《药物制剂设备》或《生物制药设备》或《药品储存与养护》或《药物化学基础》;
第六门:《药物制剂技术》或《药剂学》或《现代生物制药技术》;
6门课程,按30%、10%、10%、10%、10%、30%权重合成成绩。
8护理专业理论考试部分:护理专业理论成绩100分。成绩由《护理学基础》(或《护理学基础与护理技术实训》)、《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儿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和《健康评估》6门课程,按25%、15%、15%、15%、15%、15%权重合成成绩。
(2)专业技能:采取专业技能实操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技能实操能力和专业潜能。(专业技能)
2018年专业技能考核方式具体如下:
第十八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免考条件: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由学生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由中职学校审核后,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于2018年5月12日前报我校签署意见,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可以免予参加转段考核,就读我校相对应专业。免考学生名单按照规定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招生专业考核科目收费标准(元/人)专业技能药学130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方向)130护理130化妆品技术130食品质量与安全130药品经营与管理130药品质量与安全130中药学130
招生专业考核科目收费标准(元/人)专业技能药学130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方向)130护理130化妆品技术130食品质量与安全130药品经营与管理130药品质量与安全130中药学130
第二十一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641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若安排入住不同等级的宿舍,按收费许可证核定标准进行退费。
第二十二条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职学校。
第二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以及多项企业奖助学金;设有勤工助学管理机构,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以及多项企业奖助学金;设有勤工助学管理机构,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小组
联系人:谭上轩
监督电话:020-28854851
传真:020-28854851
电子邮箱:jcs@***.cn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小组
联系人:谭上轩
监督电话:020-28854851
传真:020-28854851
电子邮箱:jcs@***.cn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8854829、28854365、28854882
传真:020-37214322
电子邮箱:zsb@***.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gdyzyzs.***/
咨询电话:020-28854829、28854365、28854882
传真:020-37214322
电子邮箱:zsb@***.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gdyzyzs.***/
2018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相关规定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