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6日前,考生将报考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上交材料含以下内容:
①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报名表系统打印版(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上);
④中职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每个考生两份,并将考生所在行标注出;其中一份于5月28日之前寄到我校<按报考高职专业分类,按照附件3中的名单排序叠放>);
⑤考生符合报考该专业的技能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证书封面页和内页所有页复印件);
⑥外省户籍的考生必须签订告知书(附件6),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的条件,按照录取原则录取;不符合条件,取消其资格;
⑦《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复印件(表格里面的章必须齐全;非广东省户籍的考生提供,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