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课录取低分数线,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结合考生术科成绩情况择优录取。各高校对术科成绩的录取条件和录取规则须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各院校必须于考生报名前(2018年3月15日前)在学校招生网站等宣传媒体上公布招生章程。考生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