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分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转段考核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25号)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二)招生对口的学校及专业
试点专业计划对口中职学校对口中职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10101)40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电子与信息技术(091200)50东莞市商业学校电子技术应用(091300)30高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电子技术应用(09130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50广州南华工贸技工学校汽车维修(0403-4)50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国际金融(630202)65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金融事务(120400)50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金融事务(120400)会计(630302)50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会计(120100)50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会计(12010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30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应用(090100)40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应用(090100)30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应用(090100)作物生产技术(510101)50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果蔬花卉生产技术(010700)物流管理(630903)30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50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商务英语(670202)30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商务英语(121300)40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商务英语(121300)电子商务(630801)40东莞市商业学校电子商务(121100)30广州南华工贸技工学校电子商务(0603-4)30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电子商务(121100)市场营销(630701)30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市场营销(121000)30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市场营销(121000)酒店管理(640105)50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130100)50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旅游服务与管理(130200)工商企业管理(630601)50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国际商务(121200)计划合计1045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一)身体健康,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25号)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二)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三)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各专业要求技能等级证书对应表
招生专业证书名称等级发证机关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智能楼宇管理员、电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Protel平台)、维修电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中级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教育部考试中心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电子、电工、机械)B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电子商务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模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图形图像处理模块)、计算机操作员、网页制作、网络编辑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电子商务师、营销师。中级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作物生产技术农作物植保工、农业技术员中级农业部人事劳动司生物技术基础证书B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会计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Windows平台office系列)操作员级、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用友平台)会计电算化员级中级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珠算证,四级中级省珠算协会会计课程证书B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会计从业资格证合格广东省财政厅及其授权单位全国英语等级一级教育部考试中心市场营销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营销师、营业员,中级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全国职场英语证书,一级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外经贸单证专业证合格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windows平台)操作员级、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平台)图像制作员级、图形图像处理、网络管理员、网络操作员、高新技术程序员、高新技术数据库操作员、高新技术网页制作员、图像制作员、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中级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维修工、维修电工、操作员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汽车维修工中级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电子、电工、机械)B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工商企业管理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办公软件应用(WINDOWS平台OFFICE系列)、电子商务师、营销师中级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物流管理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办公软件应用(WINDOWS平台OFFICE系列)、物流员、物流师(仓储管理) 中级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酒店管理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理、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专业排版、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因特网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多媒体软件制作、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网页制作、茶艺、办公软件应用、茶艺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调酒师、品酒师、全国计算机高新信息技术办公软件中级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旅游)B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英语等级一级教育部考试中心商务英语LCCI证书level1英国伦敦工商会办公软件应用中级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全国英语等级二级教育部考试中心外经贸单证专业证书合格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英语)B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国际金融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中级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一级教育部考试中心
第十六条我校面向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的专业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国际金融、会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物流管理、商务英语、电子商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等12个专业,招生计划为1030人。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如下表:
专业名称学费(元/学年)住宿费(元/学年)学制(年)备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国际金融 会计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作物生产技术 物流管理 商务英语 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 酒店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
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报考时,认真思考,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转段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第十八条报名方法
(一)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学生报考
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5月10日。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1)5月5日前,各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动员学生,按照在我校三二分段招生平台的要求和格式录入报名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
(2)5月8日前,我校在三二分段招生平台公示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
(3)5月10日前,各对口中职学校按照考生名单公示其专业基础理论成绩。
(二)录取资格审查
(1)考生必须在2019年4月10日前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中职学校审核。下列报考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交由中职学校审核后,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①技能证书复印件;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上);
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上);
④中考录取名册复印件。
(三)录取资格复核
中职学校必须在2019年4月15日前将上述资料交到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初次审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参加考试的考生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四)公布报考资格审核结果
2019年4月30日我校在三二分段招生平台上公布审核结果,并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中职录取系统输入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信息。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我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校制订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公示,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的考生名单。
第二十二条 考核方法
转段考核以我校人才培养选拔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考核为重点,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各对口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各中职学校与我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转段考核采取中职学校推荐与高职院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三条 考核内容
由各试点专业根据中职学校实训实验条件,组织制定各专业考核大纲,以确定考核范围和内容。
由各试点专业根据中职学校实训实验条件,组织制定各专业考核大纲,以确定考核范围和内容。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我校分段工作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以中职学校为单位,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专业技能考试不低于150分),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我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中职学校在第六学期负责将拟录取考生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职录取名册、高考体检表等材料送我校审核,省职终处复审通过后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已被录取的学生第六学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试点专业学习。
已被录取的学生应在我校报到时出示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否则注销其录取资格。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我校分段工作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以中职学校为单位,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专业技能考试不低于150分),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我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中职学校在第六学期负责将拟录取考生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职录取名册、高考体检表等材料送我校审核,省职终处复审通过后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已被录取的学生第六学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试点专业学习。
已被录取的学生应在我校报到时出示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否则注销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经我校三二分段所录取的考生,必须在第六学期回中职学校参加理论学习,不回中职学校参加理论学习的视放弃录取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
第二十七条学校成立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免试入学、录取等具体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八条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九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第三十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十一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第三十二条具体时间安排以公示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专栏(http://www.***.cn)。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室联系人:李华
监督电话:020-85230949
传真:020-85230949
电子邮箱:hli@***.cn
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室联系人:李华
监督电话:020-85230949
传真:020-85230949
电子邮箱:hli@***.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30071
传真:020-85230563
电子邮箱:zsjyc@***.cn
学校/招生/公示网址:http://www.***.cn
咨询电话:020-85230071
传真:020-85230563
电子邮箱:zsjyc@***.cn
学校/招生/公示网址:http://www.***.cn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于2018年4月3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7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保证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7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保证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2018年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含学考)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