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是为满足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对教师的紧迫需求,加强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扩大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培养规模,推进职业院校和幼儿园精准对接、精准育人工作,切实提高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专项试点工作。
根据省有关要求,按照“地市统筹协调、试点高职院校牵头、试点中职学校深度参与”的原则,我校在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设置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开展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条为了保证学校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z2018?{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院校名称: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第五条 院校国标代码:14587
第六条 学校地址:
茂名校区:广东省茂名市西城西路6号;邮政编码:525000
高州校区:广东省高州市高师路1号;邮政编码:525200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隶属部门:茂名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自主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