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被我校录取的2018级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往地为广州)。
(二)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于入学前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三)办理户口迁移的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2.《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完成(不能部分手写、部分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的痕迹(改动后加盖校核章亦无效),各项目填写要求完整、清楚,不得遗漏,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写到市或县(空白或只写XX省的无效)。
3.《户口迁移证》的右下角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公章且印章必须清晰(模糊不清楚的不予受理)。
4.户口迁往地址栏请填写: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351号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5.凡属深圳市或广州市天河、越秀、海珠、白云、黄埔、荔湾、萝岗、南沙等八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新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
6.请各位同学务必妥善保管好《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
7.《户口迁移证》中“文化程度”栏须更新至新学历信息(如:高中);
8.《户口迁移证》备注栏中须显示户口性质(农业或非农)。
9.《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30天,过期须到迁出地派出所延期。
(四)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于报到后将《户口迁移证》和《新生录取通知书》交班主任,以二级学院(系)为单位交学校保卫处。9月30日后将不受理。
(五)请认真阅读,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保卫处(电话:0756-7796289)
2018年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新生入学户口迁移指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