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67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0861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邮政编码:510650
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 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审议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转段考核工作实施监督。在转段考核与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等问题。
第十三条 转段选拔考核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与考生家长及无关人员接触,自觉接受省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条 转段考核专业、计划及对口中职学校
序 号 |
高职专业 (代码) |
学制 (年) |
招生计划 |
中职学校 |
中职专业(代码) |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600202) |
2 |
30 |
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公路施工与养护(0410-4) |
1 |
2 |
20 |
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 |
市政工程施工(041200) |
|
2 |
会计(630302) |
2 |
25 |
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会计(120100) |
2 |
25 |
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 |
会计(120100) |
||
3 |
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 |
2 |
50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计算机网络技术(090500) |
4 |
软件技术(610205) |
2 |
30 |
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应用(090100) |
2 |
30 |
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软件与信息服务(090800) |
||
5 |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600201) |
2 |
55 |
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 |
电子技术应用(091300)、电子与信息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应用)(091200) |
6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 |
2 |
30 |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
动漫游戏(141700)、美术设计与制作(142200) |
2 |
20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090200) |
||
|
2 |
15 |
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 |
工艺美术(142000)、美术设计与制作(142200)、动漫游戏(141700) |
|
7 |
轮机工程技术(600310) |
2 |
6 |
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船舶轮机(0417—4) |
2 |
15 |
广州潜水学校 |
轮机管理(081200) |
||
2 |
20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因轮机工程技术对口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没有招生,取消招生计划。) |
轮机管理(081200) |
||
8 |
航海技术(600301) |
2 |
20 |
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船舶驾驶(0416—4) |
2 |
20 |
广州潜水学校 |
船舶驾驶(081100) |
||
2 |
20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船舶驾驶(081100) |
||
9 |
物流管理(630903) |
2 |
20 |
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现代物流(0415-4) |
|
电子商务(630801) |
2 |
50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
电子商务(121100) |
10 |
2 |
15 |
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
电子商务(121100)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 |
2 |
60 |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
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 |
11 |
2 |
40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汽车车身修复(082600)、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082800) |
|
|
2 |
20 |
东莞理工学校 |
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汽车电子技术应用(051800) |
|
|
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 |
2 |
50 |
东莞理工学校 |
机电技术应用(051300) |
12 |
2 |
15 |
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
机电技术应用(051300) |
第十五条考核对象
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25号)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还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第十六条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 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2. 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 省(厅局)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 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第十七条 各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求:
序号 |
专业 |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
发证机构 |
等级 |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工程测量员 |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中级(含)以上 |
|
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平台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薪技术考试项目 |
中级(含)以上 |
|
|
见证员 |
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 |
中级(含)以上 |
|
|
监理员 |
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 |
中级(含)以上 |
|
1 |
测量员 |
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 |
中级(含)以上 |
|
|
施工员 |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
中级(含)以上 |
|
|
质检员 |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
中级(含)以上 |
|
|
材料员 |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
中级(含)以上 |
|
|
资料员 |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
中级(含)以上 |
|
|
安全员 |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
中级(含)以上 |
|
|
计算机辅助绘图 |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中级(含)以上 |
|
2 |
会计 |
会计技能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B级(含)以上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级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机关 |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含)以上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级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机关 |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含)以上 |
||
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网络管理员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含)以上 |
HCNA/RCNA |
华为/锐捷 |
中级(含)以上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模块、图形图像应用处理模块、网页制作模块、局域网管理模块等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含)以上 |
||
、
4 |
软件技术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模块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含)以上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数据库应用模块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含)以上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图形图像处理模块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含)以上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应用程序设计编制模块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含)以上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网页制作模块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含)以上 |
||
5 |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 |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Protel平台)四级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中级(含)以上 |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AUTOCAD平台)四级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中级(含)以上 |
||
6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 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平台) 图像制作员级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含)以上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 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级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含)以上 |
|
7 |
轮机工程技术 |
申请免职业资格证书 |
|
|
8 |
航海技术 |
申请免职业资格证书 |
|
|
9 |
物流管理 |
申请免职业资格证书 |
|
|
10 |
电子商务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平台)图像制作员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含)以上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级(含)以上 |
|
11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汽车修理工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机关。 注:已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涉及的中职学校汽车车身修复(082600)、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082800)、汽车电子技术应用(051800)专业可申请免职业资格证书 |
中级(含)以上 |
12
|
机电一体化 |
电工证 |
广东省安全监督管理局 |
|
电子证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B级(含)以上 |
||
CAD绘图员中级证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含)以上 |
第十八条 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转段选拔考核以学校人才培养选拔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中职学校与学院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
我校和各对口中职学校将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选拔,择优录取。基本方案是:由中职学校采用“课程综合成绩+操行成绩”的方法进行推荐;学院采用“课程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的方法进行选拔。具体如下:
1.各中职学校在学生第四学期,组织各专业学生自愿报名,填写相关资料,经中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推荐、选拔。
2.“课程综合成绩”由中职学校教学部门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各课程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包括综合文化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
3.“操行成绩”由中职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评定,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在校表现及在各类比赛中的获奖情况综合评定,总分为100分。
4.“课程综合成绩”和“操行成绩”的评定方法由各中职学校制定,由学院确认后向中职学校全体师生公示(建议“课程综合成绩”的权值为0.8,“操行成绩”的权值为0.2),并以此作为中职学校推荐考生的依据。
5.中职学校将试点专业学生的“课程综合成绩”+“操行成绩”按权重折算的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的1.5倍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推荐方案应面向中职学校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通过公示的推荐学生才能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6.“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于第四学期末(5~6月)在对口中职学校中开展实施。成立各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小组,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场地内完成测试。技能测试工作小组专家根据学生的动手能力、熟练程度、完成情况给予综合评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六公开”和“六不准”,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根据考生成绩总分,即“课程综合成绩”(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各课程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由中职学校提供、我校认定,权重为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权重为60%)的总分排名,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课程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第二十二条 免试
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转段考核,就读对应专业。
第二十三条录取审核备案。学校按“课程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学生应在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录取资格。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须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我校统一到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用以办理报到注册,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 各中职学校负责组织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于2018年高考报名期间在中职学校所在地级以上市招生办(考试中心)申领高考考生号,派发给学生并参加高考报名。
第二十五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等有关文件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无色盲和色弱;无癫痫、病理性晕厥病史,达不到此标准不办理录取。
第二十六条 经我校转段选拔考核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电子商务、会计、物流管理等专业为5250元/年;其它专业为6410元/年;住宿费标准:600-1500元/学年,按实收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察纪检部门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20-87025345传真:020-87024651
电子邮箱:jsc@***
信访工作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0-87024621传真:020-87024621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236028
传真:020-37236028
电子邮箱:zsjyc@***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zs.***
三二转段报名网址:http://gdcpzs.***
第三十二条 学校分别按照《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方案》、《2018年各专业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实施方案》等实施选拔考核。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26日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中高职衔接
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总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保证学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67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精神,特制定本转段选拔考核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考试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组织转段选拔考核,选拔具备较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中职学生,到我校对口相应专业就读,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高端技能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紧密围绕我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深化考核内容和方式改革,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着重考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
三、考核组织机构
学校会同对口中职学校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组,负责协调转段考核工作;下设纪检工作小组、智能交通技术运用专业等12个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各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各专业的转段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组及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考核工作组
组长:卢晓春、各对口中职学校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王劲松、各对口中职学校教务部门负责人、
组员:余明艳、王启祥、徐凯燕、李怀俊、蒋祖星、徐超、曾艳英、黄泽瑜、各对口中职学校各专业所在系主任
纪检工作小组
组长:黄泽瑜、各中职学校纪检部门负责人
组员:丁镇裕、各中职学校纪检部门工作人员1-2人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黎新华、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主任
组员:曹成涛、智能交通技术运用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2名,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3名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徐凯燕、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主任
组员:肖芳、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2名
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
1-3名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潘伟荣、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主任
组员:宋春华、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2名,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3名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李怀俊、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主任
组员:郭海龙、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2名,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3名
航海技术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蒋祖星、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主任
组员:黎法明、航海技术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2名,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3名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蒋祖星、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主任
组员:黎法明、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2名,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3名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徐超、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主任
组员:庄越、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2名,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3名
软件技术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徐超、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主任
组员:庄越、软件技术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2名,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3名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徐超、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主任
组员:庄越、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2名,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3名
电子商务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曾艳英、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主任
组员:贺胜军、电子商务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2名,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3名
会计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曾艳英、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主任
组员:贺胜军、会计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2名,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3名
物流管理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曾艳英、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主任
组员:王龙、物流管理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2名,对口中职学校专业所在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1-3名
四、组织实施
学校制定总考核方案和原则,由各二级学院会同对口中职学校自主制定各专业的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在中职学段第四学期报省教育厅审批,经批准后实施。转段选拔考核放在中职学段第四学期末,具体时间由二级学院和对口中职学校协商确定。考核应在本校纪检部门监督下完成,并安排全程录像。
五、考核对象
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25号)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六、考核要求
(一)转段考核应以我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由考核工作组负责。专业理论考核由考核工作组各专业考核小组采取笔试、认定等方式开展。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较好、过程管理到位,若中职学段有3-5门专业核心课程与我校高职学段相关课程形成梯次递进的对接关系,中职学段相关课程的平时成绩可作为专业理论考核成绩,不再专门组织笔试。专业技能考核由我校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采取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原则上,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各专业考核小组可以整合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两方面内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由考核工作小组自行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上公布。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等文件,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我校考核,就读我院校相对应专业。
(三)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 级以上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厅局)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我校招生专业对以上资格证书的具体要求,由各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在转段考核工作方案中规定。艺术类等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由我校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可以免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因国家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导致无专业对口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我校可在中职学校同意、不损害学生利益的前提下,申请调整资格证书要求,调整请示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省教育厅。
(四)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五)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完成中职学段的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高职院校试点专业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参加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七、招生录取
(一)学校依据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在中职学段第四学期,根据“课程综合成绩”(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各课程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由中职学校提供,学校认定,权重为0.4)+“技能测试成绩”(权重为0.6)的总分排名,将考生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通知考生。各环节考核结果均在中职学校和学校公示。
(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按“课程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学生应在高职院校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此条款须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须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高职院校审核章)到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用以办理报到注册(可由各试点高职院校收齐统一办理通知书换领工作),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三)对口中职学校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由学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相对应专业。
(四)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我校试点专业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参加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八、工作要求
(一)学校负责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转段选拔考核和招生录取方案,经省教育厅批准同意后会同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实施。学校将根据对口中职学校试点专业的招生规模和学生素质情况,向教育厅申请增加或减少招生计划。
(二)试点中职学校要配合学校实施转段选拔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发动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报考,依据分工,配合学校组织实施各项考核;统一组织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到属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信息采集、电子摄像等高考报名手续。
(三)学校在转段选拔考核和招生录取过程中,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招生章程、考核成绩、招生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四)转段选拔考核是学校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考核、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录取工作须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五)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转段选拔考核费由中职学校按规定收取,中职学校负责我校考评员的劳务费。
九、说明
1.各中职学校会同我校各相关专业负责人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校选拔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报我校审核同意后实施。此项工作要求在每年的五月份前完成。
2.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方案未涉及的事项,由学校和对口中职学校协商解决。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24日
2018年对口中职学校转段考核时间 |
|||||
序号 |
高职院校 |
高职专业(代码) |
中职学校 |
中职专业(代码) |
技能考核时间 |
1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600202) |
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公路施工与养护(0410-4) |
6月13日 |
2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600202) |
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 |
市政工程施工(041200) |
6月14日 |
3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会计(630302) |
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会计(120100) |
6月23日 |
4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会计(630302) |
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 |
会计(120100) |
6月23日 |
5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计算机网络技术(090500) |
6月20日9:30-12:00 |
6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软件技术(610205) |
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应用(090100) |
6月15日9:00-12:30 |
7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软件技术(610205) |
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软件与信息服务(090800) |
6月15日9:30-12:00 |
8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600201) |
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 |
电子技术应用(091300)、电子与信息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应用)(091200) |
6月15日 |
9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 |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
动漫游戏(141700)、美术设计与制作(142200) |
6月10号8:15-12:15 |
10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090200) |
6月10日8:15—12:15 |
11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 |
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 |
工艺美术(142000)、美术设计与制作(142200)、动漫游戏(141700) |
6月10日8:15—12:15 |
12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轮机工程技术(600310) |
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船舶轮机(0417—4) |
6月14日 |
13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轮机工程技术(600310) |
广州潜水学校 |
轮机管理(081200) |
6月15日9:30-12:00 |
14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航海技术(600301) |
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船舶驾驶(0416—4) |
6月14日 |
15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航海技术(600301) |
广州潜水学校 |
船舶驾驶(081100) |
6月15日9:30-12:00 |
16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航海技术(600301)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船舶驾驶(081100) |
6月13日 |
17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物流管理(630903) |
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现代物流(0415-4) |
6月21日 |
18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电子商务(630801)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
电子商务(121100) |
6月23日 |
19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电子商务(630801) |
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
电子商务(121100) |
6月23日 |
20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 |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
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 |
6月12-13日 |
21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汽车车身修复(082600)、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082800) |
6月15日 |
22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 |
东莞理工学校 |
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汽车电子技术应用(051800) |
6月14日 |
23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 |
东莞理工学校 |
机电技术应用(051300) |
6月12日 |
24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 |
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
机电技术应用(051300) |
6月12日 |
2018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