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1.时间:4月13日-16日(13日报到,14、15日笔试)
2.地点: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
3.考核内容:外国语、业务一、业务二,每部分满分100分。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二)复试
1.招生计划和复试人数:我校已将本年度招生计划下达到各一级学科博士点,具体为:水产7名、食品科学与工程6名、海洋科学7名(其中物理海洋学3名、海洋化学和海洋资源与环境3名、海洋生物学1名)。各学科、专业减去硕博连读名额后,可按照拟录取人数:复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2.复试名单的确定:报考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试,经初审合格,并完成初试各科目考试(含同等学力加试),按如下要求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总分180分以上,且单科60分以上,各招生学科、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如果入围复试人数达不到应参加复试人数要求,初试单科分数线可适当放宽,但低不能少于50分,应优先录取总分和单科都过线的考生。
若达到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不足时,可在校内相近专业达到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来调剂补足。调剂工作由招生学院做出调剂方案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根据教育部规定,博士研究生招生不进行校际间调剂。
3.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
考核内容:外国语考核、业务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具体复试安排请及时查看研究生处网页。
(三)注意事项
1.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考生需在4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到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湖光校区行政楼212室)进行报到和资格审查,领取相关表格后再按要求参加考试。
2.研究生处需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不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3.未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四)录取
1.经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在复试时复试小组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能力素质进行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若拟录取考生的体格检查或调档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缺额将在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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