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参照《广东海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5〕16号)执行。
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参照《广东海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5〕16号)执行。
(一)报考资格审查
由研究生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其参加复试。
由研究生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其参加复试。
(二)复试
经研究生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学校复试考核小组(含接收导师)的复试,后由复试考核小组提出是否录取意见。
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7天在研究生处主页公布,复试工作应在2018年4月16日前完成。
经研究生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学校复试考核小组(含接收导师)的复试,后由复试考核小组提出是否录取意见。
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7天在研究生处主页公布,复试工作应在2018年4月16日前完成。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各学院按各学科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处审核后对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各学院按各学科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处审核后对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018年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