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志愿报考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请查看我校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笔试及面试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请留意相应学院主页公布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
六、广东省教育厅建立的校地联合培养基地招生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指标的通知》(粤学位办〔2018〕4号),2018年广东省下达联合培养研究生专业硕士专项招生指标,指标单列,专门用于省教育厅建立的校地基地合作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
1、我校2018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相关专业招收与广东省教育厅——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中山基地(企业)进行联合培养,主要以工程研发课题作为研究生的课题方向。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
2、我校2018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轻工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专业招收与广东省教育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东莞基地(企业)进行联合培养,主要以工程研发课题作为研究生的课题方向。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
3、我校2018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轻工化工学院相关专业招收与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佛山基地(企业)进行联合培养,主要以工程研发课题作为研究生的课题方向。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详情将在广东工业大学研招网公布,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
4、广东省科学院
我校2018年拟在自动化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轻工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专业招收与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院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广东省科学院进行联合培养,主要以工程研发课题作为研究生的课题方向。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详情将在广东工业大学研招网公布,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
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
1.学校根据实际培养情况安排学生住宿,有需要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住宿申请,由学校结合实际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和全日制学生一致。
2.非全日制不调户口,档案签转、迁移等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八、收费标准
为了保障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学生类别录取类别收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制三年,7000元/年定向学制三年,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电气工程硕士、工业设计工程硕士(不含定向生)学制三年,12000元/年翻译学制三年,15000元/年会计(MPAcc)学制两年,30000元/年工程管理(MEM)学制三年,20000元/年其它专业非定向学制三年,10000元/年其它专业定向学制三年,15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翻译学制三年,15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制三年,25000元/年会计硕士(MPAcc)学制三年,第一、二年30000元/年,第三年15000元/年工程管理硕士(MEM)学制三年,20000元/年工程学制三年,15000元/年
终收费标准以学校报广东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九、补充说明
1.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国民教育序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专业的,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3年9月1日前颁发,其他专业应在2016年9月1日前颁发的),截止2018年9月1日已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考生,包括、、、等形式的专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3.如同等学力考生在报名时未注明同等学力而进入复试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同意其复试,则须在资格审查时向资格审查老师(特别是研究生教务员)主动说明,并参加两门专业科目加试。
我校全日制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申请调剂,如调剂时,考生未说明其同等学力身份,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4.根据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规定,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本科生报考。
温馨提示:如外地考生在复试期间需要住宿的,应提前与广州市相关酒店联系。
附件: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各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3月21日后陆续更新):
机电工程学院
自动化学院
轻工化工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
计算机学院
材料与能源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应用数学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政法学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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